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义乌侦探:多份遗嘱以哪一份为主

时间:2025-08-12 点击:2122 次
多份遗嘱以哪一份为主

一、多份遗嘱以哪一份为主

在实际生活中,当出现多份遗嘱的情况时,要确定以哪一份遗嘱为主,需要依据以下规则来进行判断: 1.公证遗嘱优先原则(已废止):在《民法典》实施之前,公证遗嘱的效力是优先的。 这是因为公证遗嘱经过了公证机关的严格

审查和证明,具有较高的公信力。 然而,随着《民法典》的实施,这一原则不再适用。 这一改变体现了对遗嘱人真实意愿的尊重,让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有了更多的自主性和灵活性。 2.以最后遗嘱为准:《民法典》明确规定,当立有数份遗嘱且内容相互抵触时,以最后的遗嘱为准。 也就是说,不论遗嘱的形式是自书、代书、录音录像还是口头遗嘱等,只要时间在后的遗嘱,其效力就优先于时间在前的遗嘱。 这一规定充分尊重了遗嘱人在不同阶段可能发生的意愿变化。 3.遗嘱需符合法定形式和实质要件:一份有效的遗嘱,必须是遗嘱人真实意思的表示,同时还要符合相应的形式要求。 例如,自书遗嘱需要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全部内容,然后签名并注明具体的年、月、日。 如果遗嘱存在无效的情形,比如是在受欺诈、胁迫的情况下所立的遗嘱,那么该份遗嘱就是无效的,不能作为确定遗产分配的依据。 总之,在判断多份遗嘱以哪份为准时,要综合考虑遗嘱的时间先后顺序以及其有效性,这样才能确保遗嘱人的意愿得到准确的体现和执行。

二、单位不买医疗保险怎么办

1.单位不给员工买医疗保险,这明显是违背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的。这种行为可不行,员工的权益得保障呀。遇到这种情况,员工可以主动找单位好好谈一谈,明确要求单位按照法律规定给自己买医疗保险,这要求合情合理。 2.要是和单位商量了却没什么结果,别担心,还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。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力让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改正错误,把该交的医疗保险等社保费用都补上。 3.另外,依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三十八条,员工可以因为单位没依法交社保而解除劳动合同,并且要求单位给经济补偿。不过要注意收集像工资条、工作证、考勤记录这类能证明劳动关系以及单位没买医保事实的证据。

三、单位不买医疗保险怎么赔偿

关于单位不买医疗保险相关问题,具体情况如下: 1.单位需担责:若单位不购买医疗保险,员工有权主张单位承担相应赔偿责任。 这是对员工合法权益的保障。 2.法律有规定:按照相关法律要求,用人单位若未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,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会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。 并且,从欠缴之日起,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。 要是逾期还不缴纳,有关行政部门会根据情况,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。 3.员工可索赔:当员工因单位未缴纳医疗保险,从而无法享受医疗保险待遇,由此产生的医疗费用支出等损失,员工可以要求单位进行赔偿。 4.解决有途径:员工可先尝试与单位协商解决。 若协商不成,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,或者提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权益。 总之,单位不买医疗保险的行为明显违反法律规定,员工要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
当探讨多份遗嘱以哪一份为主时,首先要明确遗嘱的形式多样,不同形式的遗嘱效力认定有所不同。公证遗嘱的效力曾一度具有较高地位,但随着法律的发展,现在各遗嘱形式具有同等效力,关键看遗嘱订立的时间先后以及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等。比如存在后一份遗嘱对前一份遗嘱进行变更或撤销的情况,那么后一份遗嘱就可能成为主要依据。要是有多份遗嘱且内容相互矛盾,又难以判断时间先后顺序,就需要根据具体细节来综合考量。你是否对多份遗嘱的效力及认定存在疑问呢?若还有困惑,别错过网页底部的“立即咨询”按钮,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精准解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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